贝博地处泰山南麓,有一个千余人的白马石村。2023年下半年以来,有10余户村民在修建或改建房屋时被认定“违建”,泰山景区执法部门认为其“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进行建设”贝博。而村民们说,“通过合法途径申请,但没有部门受理”。
白马石村村民赵春华(化名)说,眼看雨季来临,家中漏水严重,难再居住。但是,房屋维修改造手续办理迟迟无法落实。
记者在白马石村实地探访时发现,赵春华家的房屋主体已经建设完成,且有较为明显的加盖痕迹贝博。此外,村里有修建痕迹的房屋不少,已经全部处于停工状态。赵春华说,这些半成品民房都已经被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定为违建,自家房子也在查处之内。
景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村有10多户违建。“我们是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进行执法。村民实施建设之前,没有申报审核,并且还有其他违规扩建、加盖等问题,才依法将这些房屋认定为违建,要求停止施工接受处罚贝博。”
该负责人说,(景区内)村民在建设之前,需要进行申报,看看是否对景区整体环境造成影响等。违法行为应该处罚,不能留有余地。
村民说:“家里的房子确实漏雨了,去年下半年决定进行修缮,当初也问过村委会,答复说‘建就行’。后来被查处之后,自己想补办手续,继续修缮房子,但是在补手续的过程中犯了难。”
根据村民提供的材料显示,在2005年,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的通知》,明确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并在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范围中,除去了白马石、三合、下梨园等村。
景区执法局人员说,对白马石村部分房屋进行违建查处合法合规,但他们只有执法权,房屋修缮的具体申请流程属于“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他们也无权管理。
但是,在白马石村属地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山路以北的白马石村村民房屋修缮问题,也不归他们管理,需要咨询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白马石村有村民提交过修缮房屋的申请,向景区申报流程比较流畅,但是在近两三年,景区对于修缮申请不再受理,所以也报不上去了,村民又有需求,也就出现了违建现象。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白马石村违建出现后,2023年12月,泰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委员会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近期规划事项和报建项目的汇报,明确房屋修缮由村民或单位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同意后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会同泰山区住建局审查,再提交泰山景区管委会,由规划建设部牵头,会同红门管理区、景区综合执法局、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对建筑风貌进行把关)审核,实行五联单进行备案,并由执法局落实执法监管。要严格执行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要求,并及时向泰山区委、区政府做好抄送工作。
泰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及白马石村的村庄整治设计方案正在出台中,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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